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(2018版)

发布时间:2020-12-28


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(2018版)

             一: 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商品按《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中规定 的监管要求执行,属于《通知》适用范围以外的,按以下要求执行:(1)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商品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;直购商品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要求执行,网购保税商品“一线”进区时    需按货物监管要求执行,“二线”出区时参照个人物品监管要求执行。(2)依法需要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、注册或备案要求的化妆品、婴幼儿配方奶粉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特殊食品(包括保健食品、特殊医    学用途配方食品等)等,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 二:表中货品名称为简称,具体范围以税则号列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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